1.作為公司在項目上的全權代表,負責協調同業(yè)主、分包商、建設監(jiān)理及政府部門等各方面的關系。
2.確保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,完成合同規(guī)定的施工內容。
3.確定項目組織結構,選擇合適人選并公司批準。
4.確定項目工作方針、工作目標和工作程序。
5.制定項目技術質量安全責任制及管理工作。
6.協調各施工工種及各分包商之間的關系。
7.監(jiān)督各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和規(guī)范組織施工。
8.監(jiān)督執(zhí)行質量檢查規(guī)程,對項目的分項、分部、單位工程負有直接責任。
9.審查并批準現場人員工資名單、工程費用報告及財務報告。
10.組織工程項目的竣、交工驗收工作,向業(yè)主移交產品和資料。
11.參加工程項目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,作好會審記錄,參與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修訂工作。
12.主持處理施工中的技術問題,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和一般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的編制。
13.負責項目的設計變更、材料代用等技術文件的處理工作。核定分包商的施工方案。
14.負責推廣應用“四新”科技成果,并負責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工作、撰寫施工技術總結。
15.組織主持關鍵工序的檢驗、驗收工作。
16.負責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2.確保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,完成合同規(guī)定的施工內容。
3.確定項目組織結構,選擇合適人選并公司批準。
4.確定項目工作方針、工作目標和工作程序。
5.制定項目技術質量安全責任制及管理工作。
6.協調各施工工種及各分包商之間的關系。
7.監(jiān)督各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和規(guī)范組織施工。
8.監(jiān)督執(zhí)行質量檢查規(guī)程,對項目的分項、分部、單位工程負有直接責任。
9.審查并批準現場人員工資名單、工程費用報告及財務報告。
10.組織工程項目的竣、交工驗收工作,向業(yè)主移交產品和資料。
11.參加工程項目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,作好會審記錄,參與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修訂工作。
12.主持處理施工中的技術問題,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和一般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的編制。
13.負責項目的設計變更、材料代用等技術文件的處理工作。核定分包商的施工方案。
14.負責推廣應用“四新”科技成果,并負責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工作、撰寫施工技術總結。
15.組織主持關鍵工序的檢驗、驗收工作。
16.負責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職位類別: 現場管理員
舉報溫馨提示
- 公司規(guī)模:50 - 99人
- 公司性質:民營企業(yè)
- 所屬行業(yè):消防
- 所在地區(qū):廣東-東莞市
- 聯系人:林華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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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郵政編碼:
工作地址
- 地址:東莞市麻涌鎮(zhèn)水鄉(xiāng)大道107-1號






